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件,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调解成功的,是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双方当事人签字以后,没有特别情况的,调解书就会有法律效力的。那么,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是怎样的呢?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拥有合同约束力
法律划定调解协议书让双方当事人签名以及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拥有约束力,当事人应该执行。达成调解协议后,索赔义务人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不执行调解协议书的,伤者可以拿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调解协议书是在双方都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又是在公安交管单位的掌管下完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拥有法律约束力,除了当事人有理由外,不能反悔以及不执行调解协议书,从而增强双方当事人的守约意识,维护调解协议书的严肃性。
2、调解协议书拥有凭证效力
调解协议书是人民法院解决交通事件索赔争论事件的重要凭证,如果没有别的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无效,所以这是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件损坏索赔的争论,当事人可以申请交通管理单位解决,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经过交通管理单位调解,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以及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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