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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怎么赔?要赔多少?

劳动纠纷 作者:武汉律师 2022-07-10 17:45:41 阅读:376
十级工伤,脚趾粉碎性骨折,深圳这边平均6972元,是怎么赔的?,这是昨天(2021年11月4日)一位网友在律师查法规一对一咨询给我单独留言咨询的工伤法律问题。,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工伤法律规定,如果您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暂按您说的6972元为标准进行计算,您可以得到: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6972元/月=48804元。(见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6972元/月=6972元;(见2019年5月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第32条)。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6972元/月=27888元(见2019年5月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第32条)。
上述三小项合计为:83664元(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上述三小项赔偿款均由单位赔付)。
所以,若您2021年年底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83664元。,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注意事项: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2019年5月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列》: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3、经查,广东省深圳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1620元。社平工资的60%刚好是您说的那个数字:6972元。
4、除以上赔偿项目外,您的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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