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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老人反被讹,碰瓷算什么罪?

刑事案件 作者:吴律师 2022-07-11 18:44:02 阅读:330
救助老人反被讹,男子委屈无助跳塘自杀证清白,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广东河源,男子在下班的路上看见一名老人摔倒了,就把老人送到医院,还帮老人垫付了一笔医药费。这绝对是个好心人,谁知道事后老人不仅没有感谢他,反而一口咬定就是他把自己撞倒的,要赔钱。
现场没有目击者也没有监控,警察也查不清到底是不是男子把老人撞倒的,男子发现没有人相信他的清白,崩溃之下跳塘自杀。
男子死后,老人才说出真相,是自己摔倒的,怕没有医药费来治疗,所以才讹这个男子。
律师认为,这名老人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是犯罪未遂,相关部门必须对这种行为严惩,不然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怎么来传承,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在《民法典》施行之前,有不少好心助人却反被“讹”的事件,比如,2011年的许云鹤事件、2011年8月份的殷红彬事件、中学生扶老人反被讹事件等等。但这些事件其实除比较糟心外,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可发生在广东的这个助人为乐事件,却让当事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当一个人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的时候,不仅会让这个人失望,更重要的是,会让整个社会失望,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好在中国新出台的《民法典》在这方面进行了修正与补足,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救人被讹事件发生在当下,老爷子一家根本不能拿男子垫付医药费的行为是“心虚”的表现来说事儿。
若人死后真的“在天有灵”,那么这位好心的男子也会欣慰,欣慰于《民法典》之后,不会再有人经历如他一般的无助和绝望。
但我们更希望,不是法律让我们有勇气帮助他人,而是善良让我们无法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只不过,是法律给了我们更多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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