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嫌同桌体味重戴口罩被打重伤
“敢嫌弃我体味重,看我不揍死你。”近日,广西南宁,发生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在纺织工业学校就读的小华,因同桌的体味较重,所以小华就戴上口罩。,没想到,同桌得知原因后,对小华的头部一顿毒打,经诊断,颅内出血。事后,班主任竟然不让报警,也不让向学校汇报,而是让双方和解私了。目前学校已知晓此事,并承诺给家长一个合理交代。,被同学嫌弃体味重,而且当面说出来,确实有点伤自尊。但也不能说小华错,只是涉世未深,说的直白而已。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施暴啊。,如果小华被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打人的同桌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本案中,小华和打人同桌都是职校学生,年龄应该处于14周岁到18周岁之间,具体年龄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同桌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那么该同桌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规定本年龄阶段只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负责,对造成轻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重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该同桌已年满16周岁,则对轻伤害也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关于民事赔偿,小华除了向施暴者主张赔偿外,同时也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对在校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的人身安全。 本案中,学校在安全教育方面做的不到位,事发后具体处理方式也有待商榷。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实际上,当校园里发生暴力伤害案件时,学校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才对,在违法犯罪面前,不能想着护犊子,如果一味的遮遮掩掩,让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人逃避了处罚,那对在校的学生来说,就是一个反面教材,会对法律形成错误认识,认为在校学生即使违法犯罪也不会被处罚。这样不但不会挽救犯错学生,反而会害了他们。,校园本来是一片绿色、健康的净土,出现这样的事情让人感到非常痛心。社会、学校、家庭一定要引起重视。有些事该让法律解决的坚决让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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