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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嫌嫖资太少报警称被性侵,会怎么判?

刑事案件 作者:王律师 2022-07-27 10:16:34 阅读:363
杭州富阳区,发生了一件奇葩事。女子凌某与男子彭某是微信好友,一日,凌某主动联系彭某,说只要1000元,她就可以陪陪他。彭某没经受住诱惑于是答应。哪知两人到了宾馆,凌某觉得钱给她的太少了,于是威胁彭某多给她点钱,否则就报警称自己被“强奸”!遭拒后,凌某于是报警。最终,凌某与彭某均因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10日。,#安律说法#
1、真替凌某捏把汗,还好彭某没给钱!,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以报警“强奸”相要挟,企图非法占有彭某的钱,毋庸置疑属于敲诈勒索。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敲诈勒索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就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彭某没有产生恐惧情形没给钱,说明凌某的犯罪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这种情况下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还好被民警及时识破,不然凌某真是罪上加罪!,凌某敲诈勒索不成,反而报警谎称自己被彭某强奸,这种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又构成了诬告陷害。根据我国《刑法》第243条的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在凌某的计谋被民警及时识破,否者,凌某又将触犯诬告陷害罪。,3、最后,在两次犯罪未成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最终以卖淫嫖娼对凌某进行处罚显然已经是从轻发落。而作为受害人的彭某,虽然并未与凌某发生性关系,但是同样因卖淫嫖娼而被处罚。,凌某与朋友的事情也再次告诉大家,网络交友须谨慎,违法犯罪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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