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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虐童判几年?小孩子男方抚养好还是女方抚养好?

刑事案件 作者:贵州律师 2022-07-30 08:08:30 阅读:337
叔叔,水好烫,我不想洗澡了。6岁女童佟某某哭着向陈某威求情道。
老虎钳拨牙、开水洗澡、钢针扎腿…….这不是拍电影,也不是革命者在遭受刑讯逼供,而是辽宁抚顺6岁女童佟某某日常经历的一部分。
 
法院查明2020年2月至5月,被害女童佟某某(时年6岁)在与被告人刘某彦(佟某某母亲)及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男友)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到陈某威扇耳光、老虎钳拔牙、钢针扎大腿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佟某某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佟某某,将佟某某烫伤,直至伤口感染严重,二被告人才将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最终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作为律师,平时处理了大量的离婚纠纷,不过像这种离婚后孩子遭受虐待的真是少见。
很难想到在辽宁抚顺会发生这样的人间惨剧,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这个陈某威简直变态至极。可悲的是,刘某彦作为小孩的亲生母亲,看到这些非但不阻止,为了爱情,宁愿让自己的孩子遭受折磨,为了取悦陈某威,反而积极参与。可谓糊涂至极。
 
陈某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触犯故意伤害罪。同时虐待他人,情节严重,也构成了虐待罪。很多人可能认为,陈某威不是小孩的父亲,没有义务对小孩好,这个话是对的,没有义务对他好,不以为你有权利虐待,法律规定,只要对于同住家属虐待也构成虐待。
刘某彦在共同故意犯罪中,没有陈某威实施的多,起到次要作用。构成主犯。但是在虐待中,刘某彦积极参与,属于从犯。
基于此,最终法院对刘某彦合并执行三年。这实际上也是考虑到,毕竟女方是她的亲身母亲,后期可能小孩还需要母亲的陪伴,刘某彦只是被爱情蒙蔽了双眼。最终判处三年。
 
孩子本是男女爱情的结晶,可是现在很多男女一旦反目,孩子似乎成了绊脚石,似乎也成了要挟对方的武器。这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无论怎么样,孩子都是无辜的,生下他就要对它负责任。离婚也好,分居也好,都不能放松对孩子的爱,这是义务也是责任。两口子再闹都不能伤害小孩,更不能在离婚后把孩子当做出气筒。
 
问题来了,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你觉得离婚后,小孩子男方抚养好还是女方抚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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