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车擦伤索赔百万,轻微故意伤害的判决
真是惊掉了下巴!老人被车擦伤索赔百万,擦伤而已都要索赔100万,如果轻伤怕是得要上千万了。老人真丢儿女的脸啊!事情发生在6月20日,上海漕溪二村某小区一辆小轿车行驶时不慎擦到一个老人的手臂,造成胳膊处的擦伤。不料老人索赔100万。,大家觉得合理吗?显然不合理!侵权伤害赔偿得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老人提出如此高额的索赔,不但搞笑,也得不到司机的认可,法律也断然不会支持这种无理索赔。简直是痴心妄想嘛!,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如果法律支持了这种无理的索赔。公平何在?所以,司机也不用怕。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老人的路,行不通!,这让我想到平时办理的一些轻微故意伤害案件。有的嫌疑人积极赔偿伤者,想要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伤者漫天要价,提出明显不合理的高额赔偿,使得嫌疑人左右为难。,不赔偿吧,可能丧失缓刑机会,赔偿吧,又觉得钱太多,赔偿太憋屈了,就像被伤者敲诈勒索一样,但却又无处说理。,比如有个案子,嫌疑人因被害人骂人一拳打过去,导致被害人鼻子骨折,属于轻伤。嫌疑人咨询律师,得知如果赔偿、取得谅解,获得缓刑的机会很大,于是积极赔偿被害人。然而被害人却提出要赔偿30万才能出谅解书。,坦白的说,作为办案人员的我们,都觉得被害人过分了。我们都开玩笑说,如果这样都能够获赔30万,我也愿被打一拳。,有时候,嫌疑人会问我们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刚工作那会,我们年长的同事这种问题怎么处理,同事回答这是当事人自行调解的范畴,我们不得干预,否则有失公正。,那时我还觉得同事的做法是正确的。后来我觉得这么做不对,就改变了这种做法。因为办案人员依法可以主持双方调解,刑事诉讼法更是规定了刑事和解程序。在调解中尽量使被害人获得赔偿,以化解社会矛盾,这是一种公正,但是保证嫌疑人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被害人,也是一种公正。,所以,嫌疑人遇到这种事情向我反映的,我就会提醒被害人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赔偿,高一点无所谓,只要嫌疑人接受。如果高得离谱,那就要不得了。,不知大家是否赞同我的处理方式?话说回来,你对老人这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