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意见
一、大力加强和整顿现有护理教育
全国现行护士教育主要有卫生学校办护士专业、医院办护校和独立护校三种类型,都是培养护理人员的重要基地。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要认真加强领导,从调查研究入手,区别情况进行整顿。要通过整顿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要特别强调加强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不宜任意减少。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目前暂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或学校制定训练项目和要求,先行执行。主管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对不按或不完全按教学文件组织教学的学校要及时予以纠正。这是衡量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二、加强教研组的建设。教研组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各校在重点加强基础学科教研组的同时,要切实建设好基础护理学和临床学科教研组,由专业教师和担任教学工作的护理人员、医师等组成。教研组正副主任要在群众选举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正式任命,作到有职、有权、有责。
第三、省、市、自治区卫生局每年为护理教育拨出必要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充实和更新护理专用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标本、挂图、示教模型等;并要积极组织力量摄制一批护理教学影片和幻灯片,加强直观教学和电化教学,使护理教学手段逐步现代化。
第四、要整顿好医院办护校和卫校的护理专业。医院办护校要由省、市、自治区级综合医院、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条件较好的地、市综合医院主办。护校应逐步尽快做到具备五个条件:1.有校舍(教室、实验室、宿舍);2.有独立编制;3.有专职教师;4.有教学仪器设备;5.有相应的教育经费。
有些卫校不具备办护理专业条件的,要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第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护理专业招生任务。同时采取其他措施如动员转行的护士归队、稳定现有护理队伍等,争取三、五年内使医护比例达到一比二水平,基本解决医护比例失调问题。
二、积极恢复建立护士学校
各省、市、自治区要在三年内恢复或新建一所护校。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护士,并负责在职护士的培训提高工作。学校规模不宜过大。要把这所护校办成本省、市、区起示范作用的护理教育的中心。
三、恢复和发展高等护理教育
护理是一专门学科。随着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护工作日益科学化、复杂化和现代化,有必要恢复和发展高等护理教育,以培养掌握比较系统基础理论知识和全面护理技能,有一定外语水平和护理科研能力的护师。计划在二、三年内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试办护理专业(系)。列入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制暂定为四年。举办高级护理专修班,招收护士学校毕业或同等水平、从事护理(或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护士入学,以提高基础理论为主,学制二年。
四、提高护理师资水平
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使护校的专业教师逐步达到大专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与当地高等医学院校合作,或由卫生干部进修学院举办护理专科进修班,提高护理师资水平。
五、做好在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现有护士长的培训提高是当务之急,地、市以上卫生部门都要积极举办“护士长进修班”,并应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要求。轮训期限由各地视具体情况确定。
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规划,采取办训练班等多种有力措施,使在文化大革命中培养的和未经正规训练的护士,分别在三至五年内达到护校毕业水平。要加强在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业余教育,切实保证计划安排的业务学习时间。要发挥护理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各种护理教育都必须切实解决好教学和毕业实习基地问题。此种基地的主要条件是护理师资力量强、病种广泛、制度健全。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医院不应选为实习基地。对现有基地也要加紧整顿好。
七、加强领导
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分管护理工作的副局长,要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领导,医教处应有专人主管护理教育并认真抓好。要选派懂业务的干部担任护校主要领导,增加领导班子中业务干部的比重。要定期轮训管理护理工作和护理教育的行政管理人员,使之逐步成为熟悉护理业务的内行。要经常注意加强对护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她(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护理工作、又红又专的护理专门人才。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和老护理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对已脱离护理教学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有教学经验的人,要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安排归队,使她(他)们在培养护理新生力量方面继续贡献力量。把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加速护理教育的发展,提高护理教育质量,实现医药卫生工作现代化作出贡献。
-
针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卫生部规定的针灸收费标准是什么)
1.国家卫生部规定的针灸收费标准是什么医院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统一标准的,而是由各地(如上海市、南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的价格也是各地的招标价格。 抗生素如果用高档的,一天九百多是可能的。不知道住
-
维护医院次序的法律法规(卫生部公安部维护医疗秩序通告)
1.卫生部 公安部维护医疗秩序通告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通 告卫通〔2012〕7号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
-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卫生部生物制品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在1989.02.15由卫生部颁布。颁布单位:卫生部文 号:--颁布时间:1989年2月15日实施时间:1989年1月1日时 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