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医院饭菜难吃被拘”,别把消费纠纷当成谣言打击
近日,河北邯郸涉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一则几百字的新闻,引起轩然大波。当地人张某因不满县医院饭菜的价钱及质量,在网上发帖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谁想竟因此被当地城关派出所拘留。
在平常人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一次生活吐槽,竟引来被拘留之灾,这让人觉得无语:要是给个差评就得被拘留,那今后我们消费后连打差评的权利都没了?
当地警方回应:张某是以“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被处罚。那张某真的“虚构事实”了吗?
张某说“饭菜量少”,而涉事医院食堂的声明中也讲到,医院在进行搬迁之后,饭菜的价格确实有所涨幅,“帖子指责我餐厅饭菜贵、量少,我虚心接受。”关于饭菜是否难吃,这点本就取决于个人口味。张某作为消费者有评价的权利,这根本算不上“涉嫌虚构事实”。
而就算张某给的差评不对,当地警方也不宜介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五条途径解决。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是指向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等单位申诉,其中不包含公安局。此事仍在消费纠纷的范畴,而非治安管理类案件。
正因如此,19日晚间,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微@邯郸公安网络发言人针对此事通报称,对“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公安局高度关注,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如果存在执法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在此事负面影响巨大的情况下,涉事派出所若存在乱执法,那不止该纠正,必要时还应启动问责。
错可以纠,负面影响则难消除。此事之所以引发强烈舆论反响,既在于涉事派出所轻易实施拘留的任性,也在于在网购和到实体店购物消费普遍的当下,打差评无异于某种“天赋人权”,在自身利益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消费者投诉、打差评和吐槽的权利不容侵犯。
离谱的是,当地警方查办此事时,还提醒网民“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将其视作负面舆情事件。这说明当地警方在舆情应对上的过度敏感,但万事“过犹不及”,张某打个差评没什么,当地警方乱作为才真正酿成了一起负面舆情事件。
把消费纠纷当成谣言打击,也是对法治的一次“打击”。
这让人想起发生在贵州台江县的“骂警察拘10日”事件:因酒后拨打民警手机,使用了侮辱性和威胁性语言,家住贵州台江县城区的潘强就要被县公安局拘留10天。这两起事件的相通之处就是,行政权力涉嫌违法介入,适用罪名牵强,也拉低了执法机关的法治水平。
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这样的执法或司法者涉嫌违法,最该忌讳。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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