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实施,个人信息将如何被保护?
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落地实施,确定了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权、拒绝权、查阅、复制权、可携权、更正、补充权、删除权等权益。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边界,以“告知—同意”为核心原则对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处理的尺度进行了规范。法律明确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对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作出规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投诉、举报工作机制等,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问题,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针对“大数据杀熟”的现象,例如新用户老用户体现不同的价格、根据使用频率的不同体现不同的价格等在各大平台中普遍存在,为广大用户所诟病。《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高可罚款五千万元以下或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
针对滥用摄像头采集人脸信息的现象,三·一五晚会曝光的“人脸识别系统”、小区等场所大量使用人脸识别作为门禁等手段,引发了民众对滥用人脸识别、生物信息泄露等问题的担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法律严格限制了图像采集设备的应用范围。
针对个人用户维权难的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引入了公益诉讼制度,违法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同时强调了公众的监督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新法落地,《个人信息保护法》体系健全、覆盖广泛,体现了当下社会、人民对信息保护的迫切需求。然而,法律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完善,加强对个人信息采集的有效监管,畅通多渠道强力维权,强调平台等信息收集者的守法意识,增加违法成本。同时,作为民众,要提升维权意识,积极维权。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促使个人信息保护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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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被处80.26亿元罚款
北京7月21日 (记者王震)据中国网信网消息,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