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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汽车违法采集43万张人脸信息被处罚

人格尊严 作者:海南律师 2021-12-14 15:02:32 阅读:944

近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处罚事由为,当事人购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22台安装在旗下门店,以此统计进店人数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龄等。

今年1月至6月,共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该行为未经得消费者同意,也无明示、告知消费者收集、使用目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今年央视315晚会就曝光了科勒、宝马等门店通过安装摄像头,并在消费者无感的情况下,违规收集消费者人脸数据的情况,因此业内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要加强治理。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对人脸识别进行规范。解释明确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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